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102号建议的答复
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102号建议的答复
伍忠兵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义务教育资金投入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前期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湘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31号)等文件,支持补齐乡村学校办学短板,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所提建议答复
(一)关于完善政策机制,加大农村教育资金投入的建议
一是提高经费保障水平。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比国家规定的时间提前了半年。2023年,我省将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提高到720元/生、初中提高到940元/生,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4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在国家规定300元标准基础上提高了100元。二是对农村地区给予倾斜支持。2020年,我省出台了《教育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厘清教育领域省与市县事权与支出责任,明确各阶段教育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项目和分级分档分担比例,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财政投入关系,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市县共同分担,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所需资金由省和市县共同分担。三是加大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投入。截至目前,我省“薄改与能力提升”已累计竣工项目9192个,累计完成投资金额91.49亿元,今年将继续按照规划推进“薄改与能力提升”工作。四是建立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我省于2021年出台《湖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湘财教〔2021〕2号),其中对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安排专项经费,对城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按每平方米1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需资金由中央、省与市、县(区)按规定比例分担,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区)按规定比例分担。2024年,我省共安排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14.65亿元。五是落实小规模学校撤并省级奖补资金。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办发〔2020〕31号)文件“各地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省级财政投入不因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而减少,结构调整后的资金用于质量提升和奖补”要求,引导市县科学合理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做好乡镇学校交通、教师周转房等配套措施,省财政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以2020年各地小规模学校数核拨资金,不因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而减少,近几年因小规模学校调整优化减少的省级资金2188万元依然保留,由市县统筹用于小规模学校经费保障。六是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为深入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稳定和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我省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为每月200-500元不等,实施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政策,贫困县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非贫困县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150元。2024年全省共投入补助资金9.08亿元,为26.51万名乡村教师发放了人才津贴。
(二)关于深化薄改提升工程,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条件的建议
一是改善乡村办学条件。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要求市县全面梳理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缺口,对未达到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的学校要优先安排资金予以支持,优先满足校舍安全和教学食宿基本需要。同时,引导市县充分考虑办学实际需求、 农业人口转移趋势和空间布局等因素,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支持每个乡镇重点办好一所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办好必要的乡村教学点。2024年,省财政统筹资金约23.68亿元,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补齐乡镇寄宿制学校硬件缺口,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二是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我省2021年启动了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支持每个乡镇建设1所以上标准化寄宿制学校。省教育厅组织编制5 年项目规划,颁布了《湖南省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标准(试行)》,主要是对照办学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包括运动场地在内的教学及辅助设施建设,食堂、宿舍等生活用房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信息化、安全防互设施添置更新等。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投入近100亿元,完成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省级项目校1550所,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923.68万平方米,添置更新设施设备14.27亿元,增加寄宿制学校学位8万个。三是积极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工程。今年省政府将建设300所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纳入202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内容,将“更新义务教育学校设备”作为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之一,计划补充配置电脑30万台,建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室2710个,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将进一步改善。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十五五”期间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政策的研究,进一步巩固提高乡村学校后勤保障条件、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等,提升农村教育办学水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关于强化师资建设,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的建议
为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我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区教师计划、银龄讲学计划等教师支持计划,推动优质教师资源下沉。实施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省财政投入培养经费2.36亿元,在校定向培养师范生人数达到3.89万人,为农村地区增加优质师资来源。省教育厅一直高度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先后采取系列有效措施,补充师资不足,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从教,进一步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一是科学规划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2023年,我厅主动适应学龄人口急剧变化的新形势,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应对学龄人口变化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优化配备与培养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尽快制定本地中长期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以此为契机加快调优乡村教师队伍结构。目前,90%以上的县市区已落实规划制定任务。二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轮岗交流。2024年,我厅联合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引导与鼓励各地采取“集团化”办学、交流轮岗、片区走教等方式,优化与盘活教师资源。特别是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与批示精神,我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专题方案,从秋季学期起在长沙市芙蓉区、常德市武陵区、娄底市娄星区开展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分片跨校轮岗交流任职试点,分片区、分层次、分学科随机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进行轮岗交流,力争实现片区或学区内师资基本均衡配置。目前,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同时,加大教师支教工作力度。在鼓励与支持城区优质学校结对帮扶农村山区薄弱学校的同时,深入实施“三区”支教、“银龄讲学”计划,确保了农村教师补充渠道畅通。2024年,全省共选派“三区”义务教育学段支教教师1430人、银龄讲学教师407人。三是加大农村教师培养与培训力度。一方面,精准实施农村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计划,2024年共招收3204人,完成教育部本研衔接师范生招生计划336人,基本满足了农村义务教育发展需要。另一方面,深入实施“国培”“省培”计划。鼓励与支持各地科学设置培训课程,遴选教学名师授课,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学科、多类型的教育教学研修活动,为中小学教师尤其是乡村教师专业成长搭建学习交流平台。2024年,共设置“国培计划”5大类项目、540个子项目,培训县级及以下中小学骨干教师47875人。四是依托智慧教育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一方面,加大线上支教力度,支持长沙市认真落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省会教育资源优势,依托国家教育智慧平台设立帮扶大湘西名师工作站10个、网络联校100所,每月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研训活动,仅2024年就为大湘西学校培养骨干教师1040人。另一方面,着力推动教师网络研修同频共振。依托全省线上教研赛事平台,我厅组建区域智能研修共同体,去年连续九年开展了“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建、以评促用”的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线集体备课大赛,累计参赛教师人数近50万,覆盖全省所有区县,沉淀积累超1.2万个优秀课例,赢得广大中小学教师尤其是乡村教师的普遍认可。
(四)关于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农村学校布局优化的建议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2024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调研,对人口变化形势下加强基础教育规划布局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措施建设。结合调研成果,以40个原国贫县为重点,根据移民搬迁集中区布局统筹规划,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12亿元,支持了86个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动农村学校布局优化。全面实施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近4年各地投入资金8亿多元,优化提质小规模学校5971所(其中整合停办3824所、提质改造2147所),通过“硬件提标、队伍提质、管理提效”改造,实现了农村教学点从“小而弱”“小而差”到“小而美”“小而优”的蜕变。同时,为科学应对因出生人口总体下降、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省教育厅出台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应对学龄人口变化调整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的通知》(湘教通〔2023〕357号),指导各地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三是结合实际做好资产盘活处置等工作。我厅将持续推进教育领域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严格按照省领导批示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全面摸清农村闲置校园校舍底数,研究盘活利用办法和路径,扎实开展盘活利用工作,有效助力我省乡村振兴和教育事业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引导市县充分考虑办学实际需求、农业人口转移趋势和空间布局等因素, 因地制宜,推动学校布局调整优化。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
2025年5月4日
联系单位及承办人: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建设处肖蓉兰
联系电话:0731-82203206,手机号码:18692273985
抄送:邵阳市人大常委会。